居委会出纳员为过体面生活贪290万 连老婆也蒙
一名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的出纳员,竟然利用单位管理漏洞,贪污290余万元、侵占60余万元,成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建区以来贪污数额最大的案件。这起利用单位财务监管漏洞大肆贪污并诬陷他人的案件侦结后,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区财务存在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了书面检察建议,坪山街道全面开展财务检查,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及财务管理制度。近日,该院检察官到这里进行了回访。
“对质”要钱 2013年1月25日中午,坪山新区碧岭社区居委会主任、工作站副站长廖某家里来了两位不速之客———单位出纳员廖仕贤及其妻丘某。廖仕贤对他说:“审计来查,公家的账对不上,我拿给你的163万元现在要还,你给我存折里打的钱不够……”廖某一下子蒙了,他说:“你吃错药了吧?你要是想陷害我,我就报案。”廖某没想到,丘某也说:“我们也想报案,但不想把事情搞大……” 下属光天化日跑到家里来要账,而且言之凿凿、理直气壮,更要命的是,他们来要的不是私人债务,而是公款!廖某有口难辩,情急之下到辖区派出所报了警。 双方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廖仕贤坚称廖某经他的手从工作站账户内拿走了163万元,并给了自己10万元“封口费”。廖某坚称自己被诬陷。第二天,碧岭社区工作站领导带着廖仕贤先后到坪山街道纪工委、坪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说明情况。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廖仕贤移送龙岗区检察院。 暗藏疑点 乍一看,这是一个现成的案子。廖仕贤指认上司廖某拿走了公款,检察机关只要传唤廖某,获得他的口供,查明事实真相,就大功告成了。然而,廖仕贤的供述是真实的吗? 廖仕贤的供述理由似乎很充分:首先,廖某是其上司,指使他私自挪用公款并拿走是有可能的;其次,廖仕贤向办案机关提交了记着两年多来“廖某拿款明细”的笔记本;第三,廖仕贤还提交了一本廖某的存折和密码,说是廖某给他用来“还钱”的;最后,如果廖某没有拿钱,廖仕贤夫妇怎么敢公然闹到廖某家要求还钱呢? 然而,侦查人员产生更多的是疑问:廖仕贤作为一名财务人员,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要求廖某提供收款凭据?不要求其归还?不向上级部门报告?所谓“贼人胆虚”,当廖仕贤夫妇到廖某家要求还钱时,廖某为什么敢报警要求查明真相,甚至提出追究廖仕贤诬告陷害的责任? 带着疑问,侦查人员正式接触廖仕贤。廖仕贤的认罪态度“极好”,供述“稳定一致”。这让侦查人员心中冒出了新的疑问:即便廖某真的涉案,这么长时间以来,廖仕贤一次次地将钱取出,难道都一分不剩地全部交给了廖某而没有私自“截留”?侦查人员判断,这个案子不仅仅是挪用这么简单。 “体面”生活 侦查人员决定从侧面入手,跳出案情,“漫不经心”地跟廖仕贤聊起了家常。廖仕贤说自己是深圳本地人,父母在村里有自建楼,自己一家三口吃住都在父母家,收入主要靠自己的工资,一个月只有3000多元,老婆没有收入。可是,当聊到他是否买车买房时,廖仕贤说自己新买了一套房,首期交了20多万元,每月按揭约8000元,一年前花20多万元买了一辆车,不久前又换了一辆,花了30多万元……不经意间,问题显露。侦查人员抓住这个突破口,廖仕贤意识到难以自圆其说,一时语塞。在侦查人员的说服教育下,廖仕贤供述了事实真相。 原来,廖仕贤很向往在朋友面前出手大方、风光体面的生活。但是,凭他的工资显然是做不到的。于是,他打起了单位账户资金的主意。廖仕贤是出纳员,负责碧岭工作站、碧岭居委会的支票保管、基本账户管理与维护、现金收支及保管、报账等工作。由于他保管现金支票,又常有机会接触财务专用章,而从单位账户取现只需填好支票,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的私章就可以了。财务管理的漏洞,无疑给廖仕贤打开了方便之门。 贪念一起,便一发不可收拾。起初,廖仕贤试探性地从单位账上取走一些钱,见无人发觉,逐渐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从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廖仕贤频繁地以支票取现方式,贪污碧岭社区工作站的公款累计290余万元,侵占碧岭居委会资金累计62万余元。 老婆也蒙 随着单位账户资金亏空越来越大,廖仕贤在向坪山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报账时开始弄虚作假,伪造假的银行对账单平账,或借故拒不提交银行对账单,企图蒙混过关。 然而,街道办组织的年终盘点开始了,眼看就要东窗事发,廖仕贤想到的不是向组织讲清问题,而是如何推卸责任。于是,他想到了上司廖某。廖某平时喜欢网购,经常将存折及密码交给廖仕贤,委托其代为支付。恰巧前不久廖某又请他帮忙网购,但还没有把钱给他。廖仕贤决定将事情推到廖某身上。 2013年1月18日,坪山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找到碧岭社区工作站财务负责人赵某,说廖仕贤报账所缺的2012年财务资料迟迟没有交上来。赵某纳闷了,廖仕贤汇报说账目资料已经及时上报了。她去银行将对账单打印出来,发现对账单的余额比电脑账目中的余额少了100多万元。赵某赶紧找到廖仕贤,廖仕贤将蓄谋已久的答案告诉了她———廖某将这些钱拿走了。 同月23日,工作站领导找廖仕贤了解情况时,廖仕贤仍然说钱是廖某拿的,而且没有给他凭据。同月24日,廖仕贤对妻子丘某说廖某通过他拿走了公家账户里的100多万元钱且没写借条,现在事情被查出来了。丘某吃惊之余表示坚决要找廖某拿回来。出于对丈夫的信任,她没有多想。次日中午,廖仕贤和妻子去了廖某家,发生了文章开头一幕…… 堵塞漏洞 检察机关调取了廖仕贤担任出纳员以来的所有账目资料,聘请司法会计鉴定部门进行审计,查明了其贪污、职务侵占的准确数额。2013年12月20日,廖仕贤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廖仕贤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廖仕贤想过上“有钱人”的生活本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通过贪污、职务侵占获取钱财,断送了宝贵的自由,更伤害了家人尤其是年幼女儿的心。廖仕贤的教训是深刻的,但是,如果家人在他“大手笔”消费时,能够及时警觉,提醒、阻止他,或许悲剧可以避免;如果涉案单位有严格的财务监管机制,廖仕贤又岂能轻易得逞? |
关键词:居委会,出纳,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