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占用农田伙同村民殴打记者 涉事者获刑
非法占用农用地在先,在记者前往采访时,又伙同他人阻挠采访,殴打记者。日前,男子刘福会因非法占用农用地和寻衅滋事,被广州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三名记者采访被殴 2004年至2008年期间,刘福会伙同同案人傅少斌租赁广州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第十二社土名为“狗门头”的地块6.99亩,其中建设用地0.003亩,农用地6.987亩。在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无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地块上使用机械开挖、平整填土后建筑房屋,造成该地块土壤适耕性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基本丧失了种植生产能力,要进行复耕有很大困难。 2013年9月10日14时许,刘福会在广州白云区太和镇政府院内,对前来采访上述地块事宜的新快报记者付玉良实施殴打,后伙同余道贵、郭记秋、郭威在太和镇医院内对付玉良及其同事尹政军、王颖实施殴打,致付、尹、王三人均受轻微伤。 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白云法院一审认为,刘福会非法占用农用地,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刘福会、余道贵、郭记秋、郭威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刘福会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其余三人分别获刑十一个月到一年不等。判后,几名被告人均上诉至广州中院。其中,刘福会上诉认为,自己归案后如实供述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事实,且是初犯,又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应予以轻判。广州中院二审并未采纳刘福会等人的上诉理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刘晓星、黄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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