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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团伙作案3起勒索赎金50多万 主犯获刑8年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2014-08-19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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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内瑞拉实施敲诈勒索指示他人恩平领钱 同伙领钱未果报警牵出系列敲诈案

上次报道索引

时间:2013年3月1日

版次:AII5版

题目:《绑架勒索当地华人主犯被押解回国》

伙同他人在委内瑞拉电话恐吓敲诈中国侨胞,并连续作案3起,共向被害人亲属勒索赎金数十万元。事发后2013年2月12日,主犯奚某伟被押回江门(本报也曾报道《绑架勒索当地华人主犯被押解回国》)。昨日,恩平法院公布该案判决结果,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奚某伟有期徒刑8年。

绑金被冒领报警

牵出敲诈案

被告人奚某伟,恩平市人,多年前移居委内瑞拉。2010年10月份的一天,其安排国内岑某朋等人到恩平某酒店后的停车场从名叫梁某品的手中取回一笔钱。但岑某朋等人给被告人打电话说,26.2万元(人民币)被绰号为“粉记”的梁某胜领走了。岑某朋随后到恩平公安局报了案,警察将外号为“粉记”的梁某胜抓获后,扣押了这笔钱。

经公安机关侦查,这笔钱并没有那么简单,其背后竟然牵出3起发生在委内瑞拉国内敲诈勒索中国侨胞的刑事犯罪案件。

海外侨胞遭绑架

他却借机敲诈

2010年7月23日,被害人郑某坤在位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州的店铺遭到持枪抢劫,其父亲被当场劫持带走,事后被当地警方解救。被害人的父亲在被解救之前,被告人奚某伟伙同冯某华、吴某龙等人从报纸上获悉此事,于是心生歹念,借机密谋冒充绑匪敲诈被害人郑某坤,冯某华等人负责安排电话恐吓,其负责收钱。被害人郑某坤因不知绑匪为何人,并被多次电话恐吓,出于对父亲人身安全考虑,最终妥协同意支付20万元人民币。

被害人冯某来在委内瑞拉经营一家超市。2010年10月13日,其堂弟冯某帆在超市门口被绑架,随后接到勒索电话,要求其支付4万美元。事后,被告人奚某伟按冯某华的指示,安排岑某朋等人到恩平某酒店停车场从被害人叔叔冯某品手中取回勒索款人民币26.2万元。

此外,同年8月份,被告人奚某伟等人以电话威胁在委内瑞拉经商的华侨被害人冯某愉,如果不给钱就烧其商铺。最终勒索被害人冯某愉18万多元人民币。

国外敲诈后

地下钱庄汇款国内收钱

被告人奚某伟等人,在委内瑞拉国内以电话恐吓威胁形式连续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但他们敲诈勒索的钱款却并非要求被害人在当地交付,而是由被害人通过地下钱庄,将钱汇往国内恩平市,转换为人民币,再由被告人奚某伟安排岑某朋等人到恩平市指定的地点提取现金。被告人奚某伟拿到钱以后,再按照冯某华的指示打到指定的账户,其从中收取一定好处费。

2012年10月15日,江门市公安局在侦查委内瑞拉系列绑架案过程中确定奚某伟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开具刑事拘留证,2012年12月4日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出蓝色通报。

2013年2月1日,委内瑞拉国民警卫军在委内瑞拉十字港市将奚某伟抓获,并于 2月12日被押解回国。于2013年2月14日押解至江门市并执行拘留。 (记者陈杰 通讯员张进才、张艳玲)

关键词:被害人,委内瑞拉,奚某伟,主犯,作案,获刑,团伙,赎金,2010年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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