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原渔港副监督长骗取补贴受贿获刑11年
身为渔港监督副监督长,与他人合谋套取国家渔船油价补贴,造成国家损失239万元,并受贿59万元。原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万宁渔港监督副监督长日前被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经审理查明,2005年11月至2011年5月,被告人林某某任万宁渔港监督副监督长,主要负责渔监公章、渔船档案管理、渔船数据库管理、渔船证件打印等工作。2007年6月份,被告人林某某找到万宁万众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盘某某(另案处理),从2008年至2010年间,盘某某等人利用10艘渔船在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共计领取了239万元的渔船油价补贴。盘某某为了感谢林某某的帮忙,共计送给林某某59万元,被告人林某某予以收下。林某某在被万宁市纪委调查后,主动向万宁市纪委上缴赃款3万元。 秀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林某某已退缴的赃款3万元,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剩下赃款56万元并上缴国库。(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宋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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