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 经理获刑4年半
穆某等3人使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昨天宣判,海淀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融资担保公司经理穆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该公司两名员工王某、穆某某分别获刑2年6个月。这是海淀区判决的首例“伪基站案”。 为了对公司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去年六七月间,穆某通过互联网购买了“伪基站”设备一套。去年7月至今年1月20日间,穆某指使公司员工王某、穆某某,驾驶载有“伪基站”设备的小汽车,在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等地,选择人员密集地区,操作该“伪基站”设备,向周围密集人群发送短信息广告,阻断中国移动通信的网络信号。 经查,涉案“伪基站”设备共向中国移动不特定手机用户473135户发送短信息609214条,影响用户每次通信中断为两分钟。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并按轻、重、主、从,对三人分别判处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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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