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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俱乐部不怕消法 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 张宁宁 2014-08-15 0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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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工商局:打12315投诉,执法人员会调查

  “健身俱乐部同意给我‘退卡’了,但‘退卡’的方式是他们帮我把1300元的卡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其他的顾客,等转让出去后‘退’给我1000元,这是变相地要扣钱,而且最早还要等到9月底退给我。”8月12日,本报“天天帮办”版刊登了省会市民梁女士因某健身俱乐部违约却不退卡的求助。昨日,梁女士向记者反馈,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再次到该健身俱乐部益友店进行协商,但协商的结果仍让她不满意。

  随后,记者又与健身俱乐部益友店陈姓男负责人取得联系,但该负责人称,事情已经解决了,解决结果可以问梁女士,当记者问及是否可以直接退卡时,该负责人称退卡也只能退还1000元,要扣300元手续费。当记者再追问该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时,该负责人称他不在意这些,即使到法院也是这么说。

  根据8月12日报道中提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提出退卡的主张,是行使法律赋予权利的表现,商家扣违约金的要求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那么,在消费者感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维权呢?市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徐女士表示: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投诉,12315受理后会立刻派单到涉事商家所属辖区,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只是消费纠纷,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解,如果商家有违法行为,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梁女士对工商部门的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要求全额退费外,还可向该健身俱乐部益友店主张因交涉此事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关键词:俱乐部|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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