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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父亲涉诬告案续:律师向浙江两级检察院申诉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8-15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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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代理人及父亲涉诬告陷害罪申请异地侦办遭拒

律师向浙江两级检察院申诉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莉霞)“亿万富姐”吴英一案又有新动向。前天下午,对于吴英代理人蔺文财的辩护律师等人要求浙江东阳警方回避蔺文财、吴永正(吴英父亲)涉嫌诬告陷害罪、改由异地公安机关侦办一事,东阳市公安局回复称,“管辖权异议”理由无根据,不予采纳。对此,昨天中午,王永杰和王常清两位律师分别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上级机关)申诉。

蔺文财的辩护律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说,他和吴永正的辩护律师王常清于8月5日致信东阳市公安局,申请该公安局回避蔺文财、吴永正涉嫌诬告陷害罪一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公安机关办理。

王永杰认为,要求回避的理由之一是,曾被吴英举报受贿的陈军,既是东阳市副市长,又是吴英资产处置小组组长,而吴英资产正是被东阳市公安局查封的,“该公安局与陈军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应当回避”。

同时,王永杰认为,蔺文财作为吴英的代理人,其身份相当于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前天,东阳市公安局答复“管辖权异议”一事,认为要求回避的第一个理由无法律根据,同时表示蔺文财不符合申诉中所提出的法律规定辩护人的条件。故“律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两个理由不予采纳”。

王永杰律师表示,如果根据调查,吴英和蔺文财反映的问题是失实的,最多只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而不是刑事犯罪。“蔺文财和吴永正被立案调查,东阳市公安局应说明立案理由。”

昨天中午,王永杰和王常清两位律师分别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审查并责令东阳市公安局撤销对蔺文财和吴永正立案。

关键词:吴英,蔺文财,申诉,管辖权异议,公安局,东阳市,人民检察院,辩护人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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