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76岁老人卖假人民币纪念册行骗 赃款已被挥霍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8-12 02:15: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诈骗团伙出庭受审。京华时报通讯员孙正超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周鑫)由10名中老年人组成的团伙,通过贩卖假人民币同号钞珍藏册,行骗12万余元。近日,西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了解,该团伙包括6男4女,年龄最大的76岁,最小的46岁,涉嫌诈骗罪。

检方指控称,该团伙于2013年5月至10月间,在西城区利用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套、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同号钞珍藏册,骗取被害人梁某、刘某等7人12万余元。

据了解,纪念册是芮某等人在马甸地区以2000元左右每册的价格收购的。团伙中两名年龄最大的老太太到早市售卖,其余人当托儿,围在一起夸珍藏册好。“让老太太去卖,是因为更容易让人信服。”芮某说,在早市上,通常以1万元、5000元、7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最高时卖过1.5万元。

10名嫌疑人于2013年10月17日被抓,赃款已被挥霍。检察官说,根据刑法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键词:赃款,被抓,减轻处罚,纪念册,早市,刑法规定,诈骗罪,过失犯罪,诈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