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车发生事故悄悄修理 原本无责结果当赔匠
璧山的卢先生租车出事故后,对方全责,于是卢先生在未通知租赁公司的情况下,自行开到维修店去维修,结果被租赁公司告到法院,并最终赔偿租赁公司2万多元的损失。近日,璧山区人民法院就宣判了这么一起案件。 私自修车成被告 去年9月24日,卢先生驾驶租来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后,交巡警认定为对方全责。 随后,卢先生没有将此事通知租车公司,悄悄将车送到汽修厂维修。租车公司知晓后将车找回并送到4S店维修、定损。 去年11月21日,租车公司向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卢先生承担赔偿责任。2014年6月11日,法院判决卢某承担汽车维修费、租金等损失共计25087元。 可找肇事方追偿 承办法官称,虽然卢先生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但他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通知租车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将轿车送到修理厂维修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构成合同违约。 该法官特别指出,租车出事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两回事,租车人发生类似事故时不管责任大小都应通知租车公司,否则就要当赔匠。但租车人赔钱后可以找肇事方追偿。 卢先生:一个电话就解决的事情,结果弄巧成拙成了输家,教训重。 租车出事故这样做 重庆佰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葛斌称,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一定金额内由租车人自行负责。重庆的通常做法是损失金额3000元以内由租车人自行负责,超出3000元就要报保险公司进行处理。 租车公司的车一般都是全保,发生事故后,租车人应与租车公司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定损理赔的相关工作。如车辆自身有问题,租车人要根据警方作出的事故车辆鉴定报告与租车公司协商解决。 但不管哪种情况,发生事故租车人都要告知租车公司,避免遇到卢先生这样自己无责还当赔匠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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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