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秘书”可找工作骗20万 男子领刑三年两个月
为帮儿子找到好工作,林某托曾经替领导开车的“李秘书”帮忙,前后花了20万元,不仅工作没有找到,“李秘书”还失踪了。近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结了一宗以帮人进机关单位工作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2010年10月,林某的儿子快要大学毕业了,爱子心切的他四处找关系托人帮儿子联系工作单位。 经朋友管某牵线,林某与时年38岁的自称是领导秘书的李某接上了头。双方面谈后,李某许诺可以安排林某的儿子进市直某局工作,共需经费10万元,并且先收了5万元的活动费。 到了2012年6月,林某的儿子都毕业了,李某帮忙安排工作的事却一直没有答复。最后见林某心急了,李某又编造新的谎言骗说该局是事业单位编制,现在有一个广东省监狱系统的指标,还不如去监狱,但需经费20万元。林某又先后付给李某15万元。为了稳住林某,李某给他写了一张收条及其在梅城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作为抵押。 时间又过了半年多,林某再次联系李某时,发现电话已经打不通了,也搬了住处,林某赶紧报案。 归案后,李某供述说他根本没有能力替别人找工作,钱也都用于吃喝花销光了。眼看事情瞒不下去,早在半年前,李某就已将在梅城的房子卖了,在约定退钱的日子临近时,将电话卡扔了,手机也卖了,先后到东莞、深圳、兴宁等地躲了起来。被抓获以后,李某的妻子退还20万元给林某,并取得了林某的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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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