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判决一起有期徒刑最长的案件 诈骗罪判刑23年
以帮人办理出国、入学、找工作等为由,骗取近百人的230余万元现金。辽宁“全能大忽悠”魏艳侠因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票据诈骗罪,28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55万元。 23年,这是2013年1月1日刑法修订以来,辽宁法院宣判有期徒刑最长的案件。而此前,根据法律规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最长的期限是20年。修订后有期徒刑最长期限则变成2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魏艳侠在沈阳鲁尔大厦租用一写字间,虚构能帮他人办理赴韩国劳务的信息,先后与83人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并收取出国劳务费用共计129万元。此外,又虚构自己系现役军人及父母系部队干部,以能够帮助他人办理空姐等工作、办理上军校等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84万元。 期间,魏艳侠还以“沈阳芮侠帛迩经贸有限公司”的空头透支转账支票为抵押,向李某某借款20万元,后逃匿。 法院认为,魏艳侠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且所涉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为此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55万元。(记者范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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