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破获一起绑架轮奸案 其中两名属未成年人
湖北鹤峰县警方28日向媒体透露,一个月前该县警方快速破获的一起绑架轮奸案涉案人员向某、姜某、肖某已报转检察院批捕,其中姜某、肖某属未成年人。 这起绑架轮奸案发生在6月19日晚,事发鹤峰县太平镇。当晚10时许,在太平镇一发廊上班的19岁女孩田某下班回家途中,遭遇早已埋伏等候的向某、姜某和肖某,向某等人将田某绑架拖至一三轮车中,并持刀威胁。一小时后,向某3人将田某带至一偏僻山村屋内实施了强奸,并拍其裸照威胁田某不许报警,不然弄死她。 6月20日,田某回到家中,蒙头睡觉不敢见人,晚上9时许,其父母见田某异常便追问缘故,田某将发生的事情告诉父母,父母得知情况后当即报警。 接警后的鹤峰县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所长胡才华迅速向县局汇报,并赶往田某家中,田某叙述了事情经过,并告知民警,向某曾找田某交女朋友遭其拒绝。通过田某的描述,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当晚,胡才华带领4名民警展开抓捕。 通过搜查,胡才华等人先后2次抓捕扑空,最后锁定嫌疑人可能躲在家住山中的姜某家。胡才华等步行赶至姜某住处已是21日凌晨2点,姜某家中的狗叫惊醒了向某等人,向某等见警察到来,持刀和钢管进行对抗,几分钟后,民警将向某等3嫌疑人抓获。 向某等对绑架轮奸事实供认不讳。在进一步审讯中,向某交代了2起盗窃作案事实,涉及王某张某等4人。警方在核实案情后,迅速将另4名嫌疑人抓获。 胡才华介绍,从这起绑架轮奸案来看,他们作案手段是残忍的,至于其他关联盗窃案,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否会从轻,还不清楚。 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向某、姜某、肖某已正式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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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