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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伤残赔偿官司胜诉5年 15万赔偿款到手2100元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2014-07-26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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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判决和赔偿对于闫丙魁来讲都太迟了。

他10年前的伤残已导致左踝关节畸形,左足感觉功能丧失。闫丙魁的妻子张晓霞告诉记者,如果依照医生建议,当年有钱做二期手术,绝不是这个结果。

7月8日,精疲力竭的闫丙魁告诉记者:“伤残赔偿官司胜诉5年了,可15万元的赔偿款只拿到了2100元。”

如今,47岁的闫丙魁,为了讨要属于自己的伤残赔偿金,不停地在法院、企业以及相关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但至今仍看不到希望。

前五年打了七场官司

2004年,农民工闫丙魁在太原市小店区一家未获得生产许可的私营轧钢厂打工,干活中被钢条烫断足筋。

治伤中,医院出具诊疗建议书,建议进行二期手术,但是企业老板却不支付治疗费用,老闫决定打官司。

他向小店区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企业)因属于非法生产,不具备法人资格,不予受理。之后,他向小店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要二期手术费和误工费。

法院一审判决,老闫必须在二期手术发生后另行起诉。

此时的闫丙魁因病已负债累累,根本没钱做二期手术。

一筹莫展中,老闫向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指派律师王克俭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王克俭代理该案后,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以双方对是否需要二期手术认识上存在分歧为由,驳回上诉。

这期间,因为没钱治伤,闫丙魁的左足已肌肉萎缩,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老闫自受伤后,打了三年官司,又回到了原点。

这期间有人劝闫丙魁放弃,二审已是终审,在二期治疗尚未实际发生的情况下,索要二期医药费和误工费难度太大。

闫丙魁表示,“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于是,律师王克俭帮闫丙魁把再审申请送进了山西省高级法院。

2008年3月,山西省高院作出驳回再审通知书:“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或通过法医鉴定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山西省高院给出了与终审判决不一样的驳回理由。律师王克俭根据闫丙魁因无钱治疗已延误机会而致残的实际情况,委托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闫丙魁进行了伤残鉴定,闫丙魁被鉴定为六级伤残。

闫丙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小店区劳动仲裁庭重新申请仲裁。

仲裁部门再次以“被申请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为由,不予受理。

闫丙魁诉至小店区法院,法庭以理由和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讼。

老闫和王克俭将上诉状再次递到了太原市中级法院。

五年后赢了官司

2009年2月19日,此案在二审法院开庭。

法庭上,王克俭律师表示:农民工闫丙魁从2004年受伤至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产生了两次劳动争议仲裁、四起诉讼、一起再审申请,不论什么原因,法律都不能再让当事人受折腾了!请法庭站在维护公正,人道的立场,还他一个公道。

2009年5月20日,太原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小店区轧钢厂业主一次性支付闫丙魁伤残赔偿金129150元,24个月留薪期工资24000元,合计153150元。

一场历经5年的职工伤残索赔案,在法律援助律师王克俭的帮助下,闫丙魁终于打赢了。

后五年面对法律“白条”

闫丙魁打赢了官司,但轧钢厂老板却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

5年中,闫丙魁多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履行了司法程序。然而自从官司打赢后,那家轧钢厂便人去楼空,法院在随后的多次执行中,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取得任何结果。

老闫为拿到伤残赔偿款折腾来折腾去,5年的时光悄悄逝去了。

老闫说,最初觉得自己打了个“便宜”官司:“法律援助是无偿的,律师是免费的,不然律师费我就花不起。可是没想到,追讨了10年的15万元赔偿,始终是水中月镜中花。”

几天前,记者再次见到闫丙魁的妻子张晓霞,她说:“老闫不愿意出门,已经很久没活干了。他平时出门打零工,为了不被人拒绝,总是不拄拐装健全人,一天走下来,整条腿都肿了。”

这5年间,中介公司给闫丙魁介绍过不少工作,包括保安、送货、保洁工等,但当用人单位看出他是跛脚时,都拒绝了。

张晓霞说,夏季还好,老闫还能打点零工,干一天挣几十元。最愁的就是冬天,丈夫很难有合适的工作,日子不好过。

漫长的追讨,已经使闫丙魁一家跑不起,也跑不动了。

面对老闫的故事

闫丙魁的维权经历也许只是个案,但农民工维权难却是一个极具普遍意义的话题。主人公的酸楚,不能不让我们惕厉,主人公的经历,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思考。

闫丙魁夫妇是坚定的,他们从来没有怀疑过法律的公正力量。然而,漫漫10年维权路,却让闫丙魁夫妇的心灵经历了无数次的痛苦与挣扎?

闫丙魁夫妇是幸运的,他们得到了政府的法律援助。但是,抛开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不计,仅精神的压力和无休止的奔波,足以使他们的生活走到难以为继的地步。农民工维权,到底要付出多大的成本?

闫丙魁夫妇的经历充满了悲剧色彩。10年的挣扎,法律却不能最终给予他公平正义,农民工面对权益伤害,如何将他们的维权成本降到最低?

……

有人说,对劳动关系的持续关注,已经成为谋求社会公平正义最朴素的表达,也是为人悲悯情怀的最直接体现。但我们知道,在农民工权益屡受侵害且维权成本高居不下、维权之路依然坎坷的背景下,仅有表达和悲悯是不够的。因此,破解困扰劳动者维权难的种种问题,这才是最根本的、最紧要的。时间过长、成本过高、胜诉后难以得到应有的赔偿,这样的尴尬绝不仅仅存在于闫丙魁一案中,而是许多维权者常常遇到的难题。这个难题该谁来破解?怎样破解?

闫丙魁胜诉后,由于一直拿不到赔偿金,按照有关规定,他先后两次从法院共获得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但是,闫丙魁更希望获得足额的赔偿金。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总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常常为无法实质性地帮到闫丙魁夫妇发出轻轻叹息。然而,采访结束时,张晓霞还是感激地说:“谢谢你能来,谢谢你关注我们的事情。”

说这话时,她的眼神里透着真诚,透着期待。(通讯员 胡志中 记者 刘建林)

关键词:闫丙魁,伤残赔偿金,农民工权益,伤残鉴定,白条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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