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浙江平湖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案开审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07-25 20:28: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网嘉兴7月25日电 (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金晶 通讯员 南轩南海)“我认罪伏法,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单薄,没有守住底线而走上了犯罪道路,一切原因都是自己造成的……”法庭上,浙江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引发这样说。他原本有着让人羡慕的人生,如今却变成了贪污案主角。

7月25日上午,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陈引发涉嫌受贿100余万元一案。

据悉,1960年出生的陈引发,和许多体制内的党员干部一样,出生于农村,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副处级干部,他曾担任过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党委书记、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局长兼平湖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及平湖市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法制办公室主任、平湖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案发前任平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本来整个职业生涯很平稳,直到今年2月12日下午五点,陈引发被平湖市纪委带走,一路顺风的人生之路戛然而止。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0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陈引发在平湖市林埭镇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企业经营、荣誉评比、申请农业补贴、扩建征地、协调税务处罚、码头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引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56873元,美元3000元,并具有索贿情节,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索贿部分从重处罚。

法庭将择日宣判。(完)

关键词: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受贿案,谋取利益,被告人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