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持刀砍杀致5人死伤被执行死刑
因吸毒产生幻觉,持刀砍杀致2名婴儿死亡、3人受伤,凶手黄明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5日由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13年10月31日,该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黄明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黄明兴没有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3年3月5日上午,黄明兴吸食毒品后携带镰刀等工具,先后到民众镇上网村北则五街、上网村北则六街和浪网大道三处地方,分别刀砍被害人杨某文及其1岁多的女儿杨某敏及其祖母陈某好的面部和头部,受害人周某娇及其2个月大的孩子林某君。多次恶性行为砍杀导致2名婴儿死亡、3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明兴吸食毒品后持械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3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明兴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黄明兴被执行死刑。(记者毛一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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