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男子组织16名同乡偷渡到中国打工获刑
中新网钦州7月24日电(陈燕 赵子钦)一名越南男子非法入境打工后,觉得在中国打工有钱赚,遂先后组织16名越南人偷越国境欲到中国广东佛山打工,没想到在广西钦州被查获。 钦州市中级法院24日披露,该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驱逐出境,驳回被告上诉。 一审法院钦北区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1日,越南男子裴文某电话告知其在越南国内的姐姐裴氏某,在中国打工有钱赚。裴氏某等7人经商量后决定一起偷渡到中国打工。越南人丁文某得知后,以同样方法组织6人准备跟随裴文某偷渡到中国打工。 同月6日,在越南芒街伺机偷渡过中国的张英某、陈氏某等2人也跟随被告人裴文某偷渡到中国打工。 当晚11时许,裴文某等17人从中越界河北仑河非法入境广西东兴市,分别搭乘裴文某联系的由杨某、郭树某(另案处理)驾驶的二辆面包车前往广东佛山市。途经南北高速公路石滩服务区时被警方查获。 今年5月22日,钦北区法院一审后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裴文某不服,上诉称其带的是7个越南亲戚偷越中国国境,并非一审认定的16人。一审对其量刑过重,请求撤销原判,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年。辩护人也提出相同的辩护意见。 钦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上诉意见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并作出终审裁定。(完) |
关键词:偷渡,男子,获刑,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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