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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放火爆炸”者被罚 警方吁合理诉求解决问题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07-24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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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7月24日电 (见习记者 邵思翊 通讯员 徐佳 陈福)24日,记者从浙江杭州警方获悉,近期有少数杭州市民在通过市长热线、110报警提出诉求或投诉时,情绪激动失当,扬言“纵火”、“爆炸”,有的甚至目标直指无辜群众。对此,杭州警方将相关人员依法传唤审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杭州临安居民陈某多次举报其隔壁邻居李某违章建造楼房。10日上午,街道牵头组织对李某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按照此前两人的协议,陈某对李某造房子的事情不加干涉,将得到李某宅基地的一部分土地修筑家门口道路以及围墙。

陈某毁约后,李某心生怨恨,想将那条让给陈某修筑水泥路的土地收回,故毁约将该水泥路故意损毁。陈某报警,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系土地问题引起的纠纷后,当场制止了李某继续挖路的行为,建议双方通过村委协议解决,并告知双方不得采取任何过激行为。

11日,陈某即拨打12345市长公开热线,反映自家的道路及围墙被毁,警察不管,他要报复无辜的百姓,并已经买好汽油,要在一个星期内去燃烧公交车。

接警后,警方了解具体情况的同时,传唤两当事人。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警方对所对双方土地上的矛盾进行了化解,对李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一案作了调解处理。

因陈某扬言报复无辜群众,并称准备好汽油烧公交车,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警方对其作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如法炮制的还有杭州的陈某,他因等车时间长,两次通过手机向杭州公交三公司工作人员反映扬言要烧掉、炸掉129路公交车,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七天。

杭州警方介绍,经调查,该批人员有的因为自身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在向其他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时扬言要采用“纵火”、“爆炸”等极端手段,其中个别人员的诉求并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在7·5纵火案的背景下,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这些人员有的在扬言同时付诸于行动,有的仅是口头扬言。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应不同程度受到法律处罚。对个别诉求不合理并有实际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施予行政处罚;对有一定合理诉求、情节轻微的人员进行训诫,并依法责令其具结悔过,听候处理。(完)

关键词:爆炸,警方,陈某,李某,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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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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