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在所入住酒店死亡 酒友酒店成被告
连续参加了两场酒局后,男子入住旅馆,凌晨因呕吐窒息,在酒店死亡。死者家属将涉事酒店及酒友黄某文一同告上法庭,索赔116万余元。该案昨日在南城法庭开审,未当庭宣判。 男子醉酒后住店凌晨死亡 黄某文是当晚唯一一个与死者张某栋共赴两场酒局的人,也是他发现张某栋死亡并电话报警的。 黄某文说,他与张某栋是同事,5月3日下午5时许,他与张某栋一起在东城吃饭,其间两人喝了白酒。5时40分许,张某栋送黄某文回家,路上,张某栋接到朋友的酒局邀约。黄某文称,虽然他不认识张某栋的朋友,因为担心他一个人,于是陪张某栋到了西平某饭店赴宴。没多久,黄某文便醉倒趴在了桌上。 事后,根据旅馆录像他才知道,大约8时50分许,他和张某栋被搀扶进了锦江旅店大堂。录像上显示,张某栋当时不愿意住旅店,在旅店中还摔了一跤,后来才被同行的康某和韩某拖着去开了房。 第二天早上5时许,黄某文起床喝水,发现张某栋脸对着枕头,一只脚悬空,他感觉这个姿势不太对劲,才发现张某栋已经不行了,于是马上叫来酒店工作人员,并拨打了110、120。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认为黄某文说了谎话。代理律师称,据当晚第二场酒局的酒友们在公安部门所做的笔录,第一场酒局中张某栋已喝了很多,并不是像黄某文描述的只喝了二三两,黄某文明知张某栋喝多了,却未及时劝阻,并且当晚黄某文与张某栋一起入住旅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次,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张某栋入住旅馆后,旅馆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该案将择日宣判 锦江旅馆认为,前台工作人员当天已经核对过入住人的信息,该酒店是经济型酒店,没有对入住客人进行特别照看的义务,事后配合警方与120,还垫付3000元,不应当承担责任。张某栋的死因是因呕吐引起的窒息,死者自己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次是送他进酒店的亲友应承担直接责任。 黄某文的代理律师认为,第一次喝酒从张某栋还能开车的事实来说,他第一次喝酒没有喝多,因为他当时从东城自行开车到西平,大约20分钟。原告代理人一直强调黄某文没有进行规劝,但两次喝酒都是张某栋本人及其朋友邀请的,黄某文没有规劝成功,由于担心张某栋的安全,黄某文仍然陪同前往。张某栋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责任的成年人,应当知道饮酒的危害,对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黄某文代理律师提出,黄某文当时也喝得不省人事,当时其没有清醒的意识和能力来顾及周围任何事情,他也是应该被照顾的,而不是去照顾别人。 最终,在酒店方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情况下,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择日宣判。(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廖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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