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男子携自制炸弹汽油瓶报复村支书 一审被判5年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2014-07-21 08:11: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持自制炸弹及汽油瓶窜至村支书家行凶,幸被及时制止未酿成大祸。记者昨悉,新洲男子林某一审被法院判刑5年。

经查,林某多年前曾因山林征地补偿,对村负责人产生不满。去年12月24日晚7时许,林某携带用烟花制成的土炸弹及汽油瓶,窜至阳逻街所在村的村支书邱某家,见邱坐在床上,突然将汽油泼在邱的头上及床上,并拿出打火机准备点火。邱的家人见状,上前将林某抱住并夺下打火机将其按倒在地。民警随后赶到,将林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为泄私愤持易燃物和自制炸弹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记者 余皓 实习生 孙园 蒋源 邹昕颖)

关键词:林某,自制炸弹,汽油,村支书,男子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