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数码哥”涉嫌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被公审
中新网惠州7月18日电(严 初 李有军)18日上午,受当地网友关注的广东惠州博罗县“数码哥”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博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成为该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嫌网络犯罪案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数码哥”是刘某的网名,他曾经在博罗县经营数码产品多年。公诉机关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数码哥”刘某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使用“数码哥”、“数码哥有话说”等网名,在天涯、西子湖畔等网站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和负面评论。 从2013年3月份开始,“数码哥”刘某使用“数码哥”、“广东数码哥”、“数码哥2011”等用户名,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步带有侮辱性质的虚假信息辱骂博罗县为领导和博罗县公安局领导。同时,刘某还在2013年7月到9月期间,先后五次到博罗县公安局大门前,公开辱骂县领导和局领导,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刘某发布的信息点击的数量超过两万次、转发过百次。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和工作,并引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领导人公信力的质疑,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刘某当庭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认为自己是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以后一定悔改。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过去的一些行为给他人、给社会给家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和后果,其真诚地接受法律的制裁。 审判长黄金生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候表示,网民应该文明上网,在法律框架内发表言论,不能逾越法律底线所以我建议网民要文明上网、理智上网。在发表言论的同时要文明,不要过激,而且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完) |
关键词:数码哥,刘某,公审,散布虚假信息,数码产品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