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老板网购公民个人信息22万条 被判刑8个月
企业老板余某为方便做生意,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2万余条。近日,西城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8个月。 据检方指控称,余某于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间,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2万余条。据记者了解,2012年,余某在北京西城区成立公司,专门推销、售卖各种礼品,但经营一直惨淡,少人问津。一次偶然的机会,余某结识了QQ名为“胜者为王”的网友,并多次向该网友购买大量个人信息。之后,余某让业务人员一一拨打电话,推销公司产品。公司的经营也渐入佳境。 余某称,他先后7次、花费数千元购买这些个人信息。很快,公安局网监大队发现余某在网上频繁购买信息,便介入调查。2013年8月7日,警方在余某的居住地将其查获。目前,警方仍在追捕“胜者为王”。 最终,法院认定余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记者杨凤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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