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房租车扮“高帅富”警察诈骗获刑八年
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安徽男子李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在被骗女孩们的眼里,身高近一米八、浓眉大眼、身体壮实、有张明星脸的李某有房有车又有钱,就是个“高富帅”。但昨天法庭调查表明,李某的房子是租的,车是租或骗来的,随身携带的两张大额存折都是伪造的。 而他还有家有室有孩子。昨天庭审中,李某的妻子到庭旁听,妻子还为他请了辩护律师。 检察官指控,2012年5月至2013年7月之间,李某在欺骗三个女孩感情的同时,还骗取三个女孩小英、小靓、小敏分别价值16万元余、8.3万余元、3万余元的财物。此外,李某还以租车名义骗得两辆车以低价甩卖。 1986年出生的李某自称有大学学历,还有两次因“吃软饭”骗财骗色被判刑的前科,曾经分别被法院以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判处两年和四年有期徒刑。 而在案发前,李某一直和妻子一起住在杭州,两人2011年结婚,而且当年妻子就给李某生了个儿子。妻子以前是做销售的,有孩子后她就不再上班,由李某养家。而李某只告诉妻子说其是在外面做生意的,具体做什么,妻子问过几次,李某不说,她也就不再问了。 “我对不起老婆孩子和被骗的那些女孩。”李某最后陈述时说,但他表示钱都花光了,只有等出狱后挣钱还给受骗的女孩们。(通讯员 西法 西检 记者 陈洋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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