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球队友谊赛队员被铲伤 状告对方索赔13.3万
一足球业余爱好者在参与一场友谊赛的过程中,因带球回撤而突遭对方队员背后铲球,致其摔倒骨折并构成十级伤残,由于双方协商赔偿不成,受伤队员将“肇事”队员告上法庭,索赔13.3万余元。鼓楼区法院受理了该案。 参赛中遭对方队员铲倒受伤 现在32岁的张凯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同时也是一名业余足球爱好者,球技在圈内小有名气。2013年1月27日上午,张凯和一批球迷朋友经事先相约组队,与另一支足球队进行一场友谊比赛,比赛地点确定在鼓楼区田家炳中学赛场。 据张凯回忆,当日上午11时许,比赛在凛冽的寒风中正式开始,当时张凯的位置在中圈左侧靠近对方球门区域,其一名队友拟带球突破,但遭对方球员陈伟拦截,球往后方反弹回去,正好落在张凯附近,张凯上前接球,但遭遇陈伟上前拦截。于是张凯便敏捷地带球回撤,岂料就在张凯快速回撤过程中,陈伟竟突然从背后铲球,致张凯身体失衡,重重摔倒受伤,比赛由此中止。事发后,张凯即被送往中大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其左胫腓骨下段骨折伴关节脱位,后经手术治疗并住院20天后,方出院回家休养,手术前后可谓吃尽了苦头。同年10月,张凯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状告“肇事者”索赔13.3万 张凯在住院期间,光花去的医疗费就高达近5万元。事后因协商赔偿不成,张凯只好通过诉讼来维权,将陈伟告上法院,索赔相关损失。在索赔总额13.3万余元中,含医疗费49700余元、残疾补偿金65000余元及精神抚慰金、误工费等。 张凯在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称:虽然他是在足球比赛中受伤,但他受伤是因陈伟恶意抢断所致,陈伟在当时情景下的铲球行为属赛场严重犯规动作,并实质导致其受到伤害,对此,陈伟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针对张凯的诉讼主张,目前陈伟尚未来得及作出回应。 鉴于此,该案的最终事实认定,还有待法院经庭审、质证等程序确认,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原告受伤害的责任归属。金陵晚报将继续关注此案。(文中人物系化名)(记者 陈菲 通讯员 李自庆 吴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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