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告官”案数量增加 撤诉率亦攀升
中新社深圳6月27日电 (记者 郑小红)被俗称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的数量,2013年在深圳大幅增长,收案结案均创历史新高。 深圳中级法院副院长傅新江27日下午在该院“行政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3年深圳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840宗,审结3703宗,结案率96.4%,受理及审结案件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深圳中院受理行政案件1562宗,审结1405宗,收结案数首次超越广州中院,跃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 此白皮书显示,深圳2013年度的行政案件被告分布领域广泛,被诉行为中消费投诉处理案件尤为突出;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有所上升,败诉率小幅上扬;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高位攀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有18宗,较上一年有明显增长。 深圳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惠奕介绍,2013年深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71宗,另有241宗案件,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改变被诉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被诉行政行为纠正率达到了20.6%。 王惠奕说,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主要存在行政履职意识不足、事实认定能力有所欠缺、法律理解适用存在偏差、程序观念不强、忽略法院生效判决指引、行政自我纠错机制运行欠佳、应诉机制有待完善等七项问题。 据悉,这些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涉及到深圳市、区两级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办等综合性管理部门,以及市场监管、规划国土、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案件较多的专业执法部门,还涉及到银行监管、证券监管、药品监管、民政等案件数量较少的专业执法部门。其中,一审行政案件中,以市级行政机关(含中央直属驻深机构)为被告的案件有830宗,以区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有1143宗。(完) |
关键词:民告官,撤诉,行政机关,行政案件,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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