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报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 张新华鲸吞2.8亿元
贪污2.8亿CFP供图 广州昨通报最大贪贿系列案——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 如何私有化国有资产? 1.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成立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将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厂房、果园和土地遍及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 2.成立私营性质的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以并购广田公司的形式,将转移到广田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和房产全部私有化。 3.经评估,这些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多亿元(按作案时的价值评估)。 文/记者林霞虹通讯员刘韬 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据通报,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在国有企业改制转型中,涉嫌贪污国有资产2.84多亿元(按作案时的价值评估),涉嫌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该系列窝案是广州市至今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件。 系侵占国资典型案例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介绍,以被告人、原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为首的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转型过程中,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该案一共立案侦查了18人,其中有1人异地管辖,指定在东莞起诉。目前,广州市已起诉17件19人,其中起诉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被告人12人,包括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福来,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等人。起诉涉嫌行贿犯罪的被告人7人,包括梁达华、何泽明、游德武等人。 记者查询发现,行贿人游德武曾任广东潮联会名誉会长、广东省政协委员。公开资料显示,游德武2005年筹资成立广州宏新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收购了白云配件工业公司240亩土地和6万平方米房产。 单次受贿5000多万元 本系列案中,被告人张新华涉嫌贪污国有资产2.84多亿元,涉嫌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据介绍,1998年6月~2003年5月,张新华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成立广田置业有限公司,随后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厂房、果园和土地遍及白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 2006年,张新华擅自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以并购广田公司的形式,全面接受广田公司账面资产,转移到广田公司名下的原属白云农工商联的国有土地和房产就全部私有化。 经评估,这些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多亿元。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特别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土地和房产都是根据作案时的价值来评估的,都是十几年前的价格,到今天,十几年之后翻了多少倍,你们可以想象一下。” 此外,张新华还涉嫌犯受贿罪,例如在白云配件工业公司、白云食品工业公司地块转让过程中,收受游德武贿送的人民币1550万元,港币208万元;在白云家禽发展公司、白云双燕公司地块转让过程中,收受某广州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何泽明、梁达华贿送的人民币5130万元。 该案4大特点 该案具有以下4大特点: 一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张新华等人涉嫌侵吞的国有资产以房产地块为主,经评估,价值近3个亿。在收受他人贿赂方面,涉嫌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 二是涉案人员多。本案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公司管理层,共7人。涉案的行受贿串案人员也较多,目前以行贿、受贿罪名立案侦查的人员18人。 三是作案时间跨度长。张新华自1998年起至2013年案发,时间跨度15年。其间,张新华逐步转移其掌控的国有资产,并多次收受贿赂。 四是作案手法隐蔽。张新华先将国有资产在广田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一次转移,再成立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完成二次转移,使巨额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为了便于收受贿赂,张新华还成立公司,由公司转款到个人账户,达到“洗钱”目的。 |
关键词:国有资产,鲸吞,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