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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宣判特大团伙贩毒案 两对毒鸳鸯持枪贩毒领刑

来源: 贵阳晚报 作者: 2014-06-27 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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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押赴庭审现场

6月26日,遵义市中级法院宣判徐兴龙与女友等6人,因持枪贩卖、运输毒品10余公斤,一审判处徐兴龙死刑,其余5人分别处以无期及12年刑期。

29岁的徐兴龙,系云南省保山市人。2012年12月初,徐兴龙与35岁的当地人段飞梁共谋后,由徐兴龙出资购买毒品到重庆市贩卖,由段探路并联系买家。

商定后,徐兴龙在云南边境购得毒品海洛因3.5千克、麻古12千克和手枪1支、子弹8发。12月20日,段飞梁与妻子李美山到重庆探路后,徐兴龙与女友熊琼玉,携带毒品、枪支尾随其后。

12月21日,在重庆籍中间人程江的帮助下,徐兴龙等人向重庆人张成友贩卖3.5千克海洛因和2千克麻古,共计获得135万元毒资。

2012年12月24日,段飞梁与妻子、徐兴龙与女友,分别驾车从重庆携带未卖出的剩余毒品及枪支,从重庆经遵义返回云南,在贵州境内被警方抓获。

两天后,警方根据线索,将程江抓获,并在程江的协助下,抓获张成友。

遵义市中院查明,熊琼玉携带的毒品净重8281克,其手枪为制式枪支,具备杀伤力。徐兴龙、段飞梁携带的毒品分别为970克、164克。

6月26日,遵义中院宣判,徐兴龙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女友熊琼玉犯上述两项罪名,决定执行12年有期徒刑,并处1.2万元罚金;段飞梁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10万元罚金;其妻李美山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12年刑期,并处1.2万元罚金。

此外,另两名毒贩张成友、程江因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涉案的135万元现金没收。

交警发现毒枭

据遵义兰海高速八中队民警介绍,案发当天,缉毒民警在松坎收费站检查时,先是发现段飞梁的中华车,假冒宝马标志,于是交给交警查处。但就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缉毒民警和交警,先后发现该车涉嫌贩毒。

在对段飞梁进行审讯过程中,徐兴龙已驾车临近松坎收费站。此时,民警并不确定车上的就是徐兴龙。在对徐兴龙所驾车辆进行检查时,交警发现该车装有挡牌器,于是要求其拆除,以待缉毒民警审讯后,确认车上的正是大毒枭徐兴龙。

而就在徐兴龙拆除挡牌器时,民警突审确认了徐兴龙的身份,在现场将正在拆除挡牌器的徐兴龙抓获。

通话感觉异常

毒贩下车绕行

2012年12月24日,段飞梁与妻子李美山,经兰海高速经过遵义桐梓松坎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接着,尾随其后的徐兴龙,在与段飞梁的通话中感觉到异常,于是安排女友熊琼玉携带毒品和枪支,下车步行绕过高速收费站,企图“人货分流”,安全过关。

不过,徐兴龙在驾车经过收费站时,仍被民警查获,并从车上查处现金112万元和麻古一条。事后,熊琼玉电话联系上不徐兴龙,感觉出了事,于是搭乘过路客车,准备前往云南。12月25日晚,熊琼玉在盘县胜景关收费站被警方抓获,其携带的毒品及手枪、8发子弹全部被缴获。(本报记者 黄宝华)

关键词:徐兴龙,宣判,贩毒案,团伙,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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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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