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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土地违法,晚处罚不如早叫停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2014-06-27 1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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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曝光各地依法查处的8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案件涉及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取土、破坏耕地等。仅2013年,我市就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45宗(6月25日《宁波日报》)。

6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非但宁波,全国许多省市也在土地日前夕公布了当地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揭露违法用地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8起典型案件,违法行为让人触目惊心,其中的夏某某、俞某某等违法占地案中,涉及的违法占地面积达到278亩,违法建筑面积达17.46万平方米。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和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的蔓延,值得大家拍手叫好。

然而,这么大面积的违法建筑、这么大规模的违法占地行为,显然不可能一夜之间完成,为什么没有被及时发现且叫停?对于土地违法行为,“源头”解决是关键,越是早发现、早处理,造成的损失和可能遇到的对抗就越少。在违法行为已经积气成痈的情况下,采用“刮骨疗毒”式的事后处罚,虽然打击了违法行为,但同时也会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对抗。

要守好“土地管理”这道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有“管家婆”意识,弄清自己监管的“家底”有多少,还要有“谁动了我的奶酪”的警惕性,认真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别等到上百亩的土地被占用了、数十层的违章高楼已经建好了,再来说他们是“偷偷地”。

土地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能“偷偷地”占用、建违,是因为当前土地规划、利用信息还不够公开,一般民众不知道其占用是合法还是违法,加上利益相关人或部门等帮助隐瞒,而一些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又睁只眼闭只眼。

因此,要避免土地管理“先违法、后处罚”的被动局面,需双管齐下。一方面,更彻底公开土地利用信息,提高公共监督力,让社会公众作为土地管理的“后卫”,帮助国土资源部门这一专职“守门员”守好门,促使“偷偷”占用土地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另一方面,国土资源部门要更主动作为,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叫停。(郭敬波)

关键词:土地违法行为,叫停,土地管理,违法建筑,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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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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