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团伙盗窃QQ密码冒充QQ好友诈骗11万元获刑
一个专门盗取QQ号,然后冒充QQ号主人,向其联系人诈骗钱财的犯罪团伙的5名成员,日前被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到3年不等。 从2012年11月以来,刘某等5人经事先共谋,租用广东省东莞市的民宅用于诈骗作案。该团伙的诈骗方法是先申请一个新的QQ号码,尽可能多地增加好友,通过在网上购买一种类似“木马”的钓鱼网址,来盗取他人的QQ号码和密码。然后,他们趁这些号码的主人不在线时,冒充盗来QQ号的主人,向其联系人发送一些急需用钱的信息,让对方打钱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上。 他们约定,从骗来的钱款中抽取10%到15%的费用,用于共同的日常开销。团伙大部分成员负责不停地在网上找诈骗对象,其中一名成员薛某则主要负责购买饭菜、生活用品、3G上网流量卡以及打扫卫生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其间,他们共得手3次,诈骗总额达11.45万元,其中两次是盗取在美国的中国女子的QQ账号和密码,分别骗得4.45万元和6.2万元。(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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