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制冰毒70余公斤于成都等地贩卖 4人获死刑
昨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 据了解,这起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涉及25名被告人,冰毒数量达70余千克。 团伙租住民房制毒在成都、内江等地贩卖 据了解,昨日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因证据不足申请撤回对被告人谭静的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对谭静的起诉,指控人数由原来的26名减少为25名。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以戴勇(男、现年46岁、成都市人、无业)、漆成彬(男、现年46岁、自贡市人、无业)为首,龚勇(男,现年45岁,成都市人、无业)、刘谱(男、现年49岁,简阳市人、无业)等人为骨干的制毒团伙,先后在成都市成华区、武侯区、温江区、青羊区,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等城市居民小区和偏远农村租住民房,采取化学方法制造出冰毒70余千克,并在成都、内江等地予以贩卖。 同时,公安机关在抓获戴勇时当场从其携带的挎包内搜出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5发。在抓获刘谱时,当场搜出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3发。经鉴定,戴勇、刘谱所持枪支均具有杀伤力。 此外,被告人戴勇、刘谱在内江制毒期间,因怀疑龚勇私自制造冰毒贩卖牟利,遂邀约他人持棍棒对龚勇实施殴打,经法医鉴定,龚勇伤情属轻伤。 教他人制毒贩毒2名主犯受到严惩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勇、漆成彬为牟取非法利益,合伙商议利用化学方法合成毒品并贩卖的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戴勇掌握并教授他人制毒技术、具体组织、实施制毒、提供制毒资金、场所;漆成彬长期大量提供制毒原料,且负责销售毒品,与戴勇均分利益;两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依法予以严惩。 被告人龚勇、刘谱明知被告人戴勇制造冰毒,而学习制毒技术,接受安排参与制毒、购买制毒原料与贩卖冰毒,其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其余被告明知戴勇、刘谱等人制造毒品,或学习制毒技术、或提供制毒场所、或协助购买制毒原料及工具、或参与制造及贩卖毒品,其行为分别构成制造、贩卖、非法持有毒品罪。 此外,被告人戴勇、刘谱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枪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戴勇、刘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对前述各被告人的相关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被告人戴勇、漆成彬、龚勇、刘谱被判处死刑,严顺彬、方建川、曾爱明、浦绍祥4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部分财产或相应的罚金。 |
关键词:毒品,制冰毒,贩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