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一男酒后滋事打砸会所被判拘役5个月
近日,万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去年10月22日20时许,杨某红酒后来到万宁市礼纪镇礼纪墟曹某梅经营的“湄湄缘休闲会所”找服务员洗脚,因琐事与该会所服务员发生口角。杨某红很气愤,便电话联系其朋友陈某国(另案处理),要其带人过来砸店。陈某国不久便组织多人来到该会所,与杨某红一起将会所前厅玻璃门、空调、桌椅等物品砸坏。 陈某国等人怀疑在会所隔壁的申通快递店里的陈某军可能报警,便又对陈某军、钟某学进行殴打。 到场民警苏某琳口头制止无果后,掏枪向墙角鸣枪警告,子弹反弹击中杨某红左腿致其轻微伤,杨某红、陈某国等人见状,这才迫于威慑离开现场。 经鉴定,该会所被损坏财物价值人民币8889元,陈某军轻微伤。案发后,杨某红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了曹某梅8900元,取得曹某梅谅解。 万宁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红因琐事伙同多人损毁他人财物、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鉴于杨某红犯罪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了被害人曹某梅的全部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并取得了被害人曹某梅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杨某红拘役5个月。( 通讯员 胡娜 黄炯锋 记者 刘江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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