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拒付24人工资逃亡外地 获刑十月罚款两万
包工头高某在白银市平川区人社局两次下发责令书后仍然拒付24人工资并逃亡外地。高某的行为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5月22日记者获悉,高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3年3月,被告人高某以包工头身份组织务工人员到某建材公司劳务承包人马某处务工。6月底,被告人高某从马某处结转预付劳动报酬17万元,又从建材公司老板处多次领取劳动报酬129526元,向务工人员发放了6月份工资共计99822元,但再未发放务工人员黄某等24人7月至8月15日的工资共计104465元。2013年8月23日、26日,平川区人社局两次向高某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支付拖欠工资,但高某签收后逃亡外地。(记者 王万盈) |
关键词:高某,包工头,获刑,拒付,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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