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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明知少女未满14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获刑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关立 闫清祥 2014-05-23 1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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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上大学的大学生与未满14周岁的女中学生相恋,多次发生性关系后致其怀孕,其母亲发现女儿怀孕后报案。近日,黑龙江省桦南林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禹坤提起公诉。

  2013年7月,刚参加完高考的禹坤与小竹相识,他在明知小竹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情况下,仍然与其确定恋爱关系。同年8月至12月间,禹坤与小竹多次发生性关系。

  今年1月,小竹的母亲发现女儿怀有身孕遂报案。2月,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对小竹的胎儿组织检材,DNA样本与禹坤的抽取血样比对结果的鉴定显示:禹坤是小竹引产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关键词:大学生,性关系,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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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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