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在长沙一家乐福放炸弹 获刑1年6个月
去年11月24日,许某从长沙去北京找工作途中钱包被盗,报警后民警没能帮其追回。一瓶白酒下肚,许某一气之下在北京街头拨打长沙110,谎称在韶山路家乐福超市里放了炸弹(本报4月5日A2版报道)。昨日,许某在雨花区法院第二次出庭受审。法院对此案当庭宣判,以许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本案在4月4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许某主观上编造了虚假恐怖信息,致使超市被迫停业,并导致公安机关出动大量警员对可疑区域查爆排险。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符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被告方则提出了要对许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的申请。最终,合议庭采纳了许某的鉴定申请并延期至昨日。 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供了由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书,证明许某在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于此鉴定结果,许某及其辩护律师均表示无异议。 由于是继续开庭审理,庭审进行得很快。在最后陈述中,许某表示,由于家中贫困和性格原因,自己多次步入犯罪的泥潭,深感对不起父母,“我父母都有病,希望法庭伸出援助之手,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这里,我向长沙市民和家乐福超市道歉,诚挚地说声‘对不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许某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李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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