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贼酒吧内偷包被当场抓获 咬人一口变抢劫
女贼偷包,被保安抓住后,她张嘴就咬人,这一咬,偷盗转变成抢劫,要遭受更重的刑罚。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咬人女贼近日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 2013年5月27日凌晨1时许,湖滨南路一酒吧内,市民廖小姐和朋友在喝酒聊天,她的手提包就放在身旁的沙发上。 这时,女贼小钟混在人群中,乘人不备,偷走沙发上的手提包。这个包内,有一部iPhone4手机、500多元现金,还有一个价值180元的仿LV钱包。 小钟得手后,想要离开时被酒吧保安员小黄当场抓获。被抓后,小钟为了逃离现场,张嘴就咬,咬伤了小黄右前臂。 尽管咬了人,小钟还是没能逃脱。她落网后,偷得的财物通过警方还给了被害人。“这一咬,盗窃变成了抢劫。”法官认为,小钟盗窃他人财物被发觉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性质已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因此,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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