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求包养遭骗财劫色 嫌犯获刑十年半
听信网络招聘广告,17岁少女以为能通过网友获包养,被骗5000元后,对方扬言要曝光包养之事,要求女孩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拍摄性爱视频,打算继续胁迫她。昨日(15日),记者获悉,该男子因犯诈骗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被广州中院判刑十年半。 据法院查明,2012年8月9日,90后女子丽丽(化名)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私人助理”的广告,从而结识了男子李军。 李军是湖南人,现年27岁。他告诉丽丽,可以介绍老板包养她,被包养后可以定期获得高额钱财。两日后,二人在地铁口见面。李军将本人一张无法透支的信用卡交给丽丽,谎称可以取现5000元。 丽丽因此对李军产生信任,把身份证和手机交给他。再两日后,李军拉出同伙扮大老板,通过QQ告诉丽丽,可以高价包养她,但要求丽丽得先交5000元的诚意金,防止丽丽是来欺诈的。 丽丽把钱转进老板账户当天,李军便扬言要曝光包养之事,要求丽丽与之发生性关系,丽丽只好屈从。次日,李军又称,要曝光包养和性爱视频,继续胁迫丽丽去天河的一家旅馆和她发生性关系。 法院一审认为李军构成诈骗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三罪并罚,应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半。判后,李军不服,辩称其没有欺诈,不算构成强奸罪。(记者章程实习生陈舒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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