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行“垃圾不落地”以来罚款共计71050元
“在新加坡,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等行为都要被重罚甚至被判鞭刑。乱扔垃圾是任何人都会做的事情,但鞭刑却是他们最不能忍受的,新加坡用最严厉的手段来解决最简单的问题,使得人人都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在我国台湾的街上,也许看不到环卫工人和执法人员,但街道的整洁干净却给游客留下很深印象。这些,都说明了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至关重要!” 我市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已有一个多月,昨天市城管局局长蒙敬杭,城管局党委委员、市环卫处处长吴学龙一行到商业街区和城中村突击检查环境卫生。在谈及以严厉法律法规来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时,蒙敬杭感触良多。 今非昔比 坳下村环境质量有了天壤之别 4月1日,我市启动“垃圾不落地”工作,就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基于东门街道行之有效的一套做法上展开,深圳对随地吐痰等三种不文明行为处以5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这一个多月来,全市环卫专项执法共出动14508人次,查处环卫违法行为748宗,共罚款71050元。 重罚之下,变化如何? 蒙敬杭一行首先来到盐田莲塘街道的坳下村。坳下村是当地一个典型的城中村,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城中村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外来人口多,乱摆卖、环境卫生状况差、乱扔垃圾和烟头等问题,一直是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好坳下村任务重、困难多,为了抓好整治工作,他们既“硬”还“软”,在“硬”的方面,他们强化城中村整治的工作力量,街道成立了以执法队为主体,派出所警员、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股份公司民兵参与的城中村专项整治队伍,这既形成了合力,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在“软”方面,他们为城中村城管注入人性化,不但发放“致全体居民、商家、单位的一封信”,同时成立9支86名居民组成的劝说队,活跃在大街小巷,劝说市民不要占道经营、不要乱扔垃圾和烟头。 如今,居民都感到坳下村变了样!与以前相比,城中村的环境质量有了天壤之别。坳下村的花坛多了,垃圾池也“更新换代”了,路面不再污水横流,到处干干净净。“推行‘垃圾不落地’,逐步完善垃圾收集容器非常关键,找不到垃圾桶,市民想不乱扔垃圾也不行啊!我们最好每隔五六十米就设一个垃圾桶,方便市民投放。”在现场,蒙敬杭肯定了坳下村“垃圾不落地”的工作,同时指出要完善的地方。 处罚“动真格” 临街门店再也不敢向街上扫垃圾 华强北商业街区人流如织、摩肩接踵,每天少则20万人次,多则五六十万人次。“走!我们到华强北看看,华强北的‘垃圾圾不落地’工作若搞得好,其他地方就好办多了!”在蒙敬杭的提议下,检查组一行来到了华强北商业街。走到赛格广场前,蒙敬杭看到地上有个烟头,随手捡起来放到旁边的垃圾桶里。 对于随地吐痰和乱吐乱扔废弃物,华强北街道执法队可谓“动真格”。华强北街道执法队中队长中李锋对记者说,4月份至今,华强北街道执法队共处罚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44宗,罚款2200元。处罚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7宗,罚款7000元。对于乱扔垃圾被罚款,市民都能理解。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全程录像证据确凿,执法也不存在争议。 在华强北茂业百货附近,墙面上的一块“华强北辖区‘乱扔垃圾’不文明行为曝光栏”引起了蒙敬杭的注意。上面公布了某某人在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乱扔垃圾不文明行为和处罚的方式。“这样曝光会不会侵犯市民的隐私呢?”蒙敬杭关切地问道。“不会有问题,因为我们隐去了当事人的全名。”华强北街道执法人员解释说。据悉,曝光栏的内容会保留一个月,每月更新一次被处罚的内容,对路过的市民有很好的教育意义。 走在华强北,市民会发现街上的609个垃圾桶已“更新换代”,从过去的单桶变成了现在的分类双桶,垃圾桶的数量无形增加了一倍。新桶不但上面可以放烟头,桶里可以装垃圾,最关键的是,桶身可以自如拆开,方便清洁工清理桶内的垃圾。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垃圾不落地”的宣传,引导市民自律自治。华强北街道办在辖区主干道和路口、显著位置、重点路段,利用宣传栏、地铁围挡、公益宣传广牌和285家LED滚屏,均对“垃圾不落地”进行宣传,打出“乱扔的是垃圾,抛弃的是文明”、“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等文明行为提示,引导企业、市民和商家遵守《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同时,还发动辖区商家、物业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份,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以前走在华强北的街头上,你可能经常看到有人乱扔垃圾和烟头,这种不文明行为现在少多了。自从实施‘垃圾不落地’后,街上的门店变化更大,几乎已看不到把垃圾扫到街道外的现象了。”中李锋如此说。 链接 环卫执法有序开展 威慑力不断增强 各区于4月1日组织开展“环卫专项执法月”活动,重点对“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扔垃圾未进入垃圾容器”和“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三种行为进行处罚,并做好对违法当事人的劝导和教育工作,增强了环卫执法的威慑力。 截至4月底,全市环卫专项执法共出动14508人次,查处环卫违法行为748宗,共罚款71050元。 罗湖区1-4月共出动执法人员4636人次,组织执法行动462次,查处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391宗,罚款20150元;查处扔垃圾未进入垃圾容器7宗,罚款350元;查处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9宗,共罚款9000元。 福田区自4月1日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65人次,组织执法行动192次,查处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86宗,罚款4300元;查处扔垃圾未进入垃圾容器2宗,罚款100元;查处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10宗,罚款10000元。 南山区共出动执法队员2973人次,发放执法宣传资料15997份,查处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46宗,查处扔垃圾未进入垃圾容器14宗,查处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15宗,处罚金额共18000元。 龙岗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891人次,组织执法行动300次,对三类环卫违法行为处罚139宗,罚款7700元。 宝安区、盐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着重针对公共场所乱扔废弃物等行为进行劝诫和教育,对个别不听劝告的当事人予以处罚,坪山新区、光明新区也对违法行为开展了劝导工作。 链接 下一步完善垃圾收集器配置 一、大力开展环卫宣传工作。可以借鉴部分做得较好的区的经验和做法,采用贴近市民生活、增进互动交流、具备较大范围影响力的传播方式,开展公益宣传和正面引导,提高市民对“垃圾不落地”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形成全民抵制环卫违法行为的公共意识和文明氛围。 二、继续完善垃圾收集容器配置。着重对主次干道及重点公共场所的果皮箱和垃圾桶进行排查整治,及时修复、更换残旧破损的容器;加快推进果皮箱和垃圾桶的招标采购工作,逐步增加支路、街巷道路等区域的设施数量;同时注意加强环卫设施清洁和收运工作,努力消除“环卫设施不环卫”现象。 三、加大环卫专项执法力度。要始终坚持“罚管并重”的原则,针对人流密集的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和居住区等部位,选取合适的突破口推动整治或集中打造示范区,增强环卫执法威慑力,不断加强常态化执法工作,达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效果。(记者 王湛 通讯员 崔嵩) |
关键词:垃圾收集器;不文明行为;垃圾不落地;乱扔;更新换代;城中村;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