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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帮教引导迷路孩子走正途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4 09:0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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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晓梅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也是长期从事未成年案件办理工作的检察官,前不久,他刚刚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付晓梅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看到一个孩子重新走上了人生道路的正轨,更觉得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去年5月,17岁的某职业高中在读生小刘,因为盗窃3辆摩托车被警方抓获。

  作为案件承办人,付晓梅发现小刘家庭环境十分特殊:自小父母离异,父亲因盗窃坐牢15年,前几年刚刚出狱。付晓梅联系心理专家分析后认为,小刘自小缺乏父爱,对人际关系较为敏感,是他结交社会闲散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说起自己和孩子,小刘的父亲痛心疾首:“检察官,给孩子一条路吧。我不想我们一家两代人都是这样的下场……”付晓梅把父亲的请求做成视频给小刘播放。小刘看后放声痛哭:“我想上学,我一定痛改前非……”

  朝阳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后认为,小刘认罪态度良好,可挽救性很大,对他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的决定。

  去年3月,新刑事诉讼法通过后,朝阳区检察院开始试点对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但对这个制度如何进行把握,确是一道难题。

  其实,早在2011年初,朝阳区检察院以“相对不起诉”为依托,建立了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对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给予其一定的考验期,根据考验期内的表现,再决定是否起诉。

  2011年,朝阳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29人。有的在2012年全国高考中通过本科录取分数钱,有的已成功申请国外高校并出国深造。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设计上,应当以检察官为主导,联合政府多方通力配合,采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个案具体情况,开展针对性强的考察帮教。”付晓梅说。

  据介绍,朝阳区检察院制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办法》,对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监督考察期限、考验期满后的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为试点工作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基础。

  根据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设定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对其情况进行监督考察。

  “这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核心步骤。”朝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马迪对记者说,在试点工作中,该院花费大量精力研究如何进行监督考察才能真正有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教。

  2012年下半年,朝阳区检察院分别与区教委、团区委会签对在校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工作实施细则,与区司法局、团区委会签对非在校未成年人实行监督考察细则。

  比如,对于在校学生,由检察机关承办人牵头,学校教师、团委干部、监护人组成4方考察小组,定期召开考察小组会议,对考察对象进行实时跟踪。

  针对每名未成年人,考察小组会根据其个人表现以及社会调查情况,为其量身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从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社区关系重塑等不同方面为其开出“改造良方”,进行正确引导。

  截至目前,从试点到全面实施,朝阳区检察院已对5名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关键词:个性化|未成年人|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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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军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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