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千里赴会见网友将其强奸 赔偿1万元获谅解
女子千里赴宜昌会网友被强奸获赔1万元原谅男网友 迎接千里来宜网友,不想接到的是条色狼,被带至旅馆强奸。昨天,记者从西陵区法院获悉,男子王某因犯强奸罪获刑3年。 王某今年27岁,辽宁省灯塔市人,去年10月27日凌晨,王某抵宜与网友周某见面,采取威胁、殴打等方法,将周某带至望洲岗某旅馆客房内,强行与周某发生性行为。案发后,王某赔偿周某1万元,周某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用言语威胁、殴打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王某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他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周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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