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伙同他人从浦发银行支行骗贷1200万获刑
图为被告人在庭审现场。 据温州法院网消息,乐清市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骗取贷款罪一案。 经审理,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伙同他人先后两次利用实际控制的公司分别从浦发银行乐清支行骗取贷款500万元和700万元的基本犯罪事实予以认定。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以骗取贷款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林某共同退赔赃款870万元,返还被害单位。 乐清市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银行系统高管50多人旁听庭审。 |
关键词:赃款,犯罪事实,旁听庭审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