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冒充海关人员诈骗亲友623万元
浙江丽水一男子为了方便借钱,网购10余套警服,在亲友面前冒充海关人员,6年内诈骗亲友623万元,而这些钱却未被用于投资。近日,该男子被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 今年46岁的郑某,曾在丽水多个中学任教师,后下海经商,虽经营过多种生意,但是一直没赚到钱。郑某认为,自己经商不成功的最主要原因是资金不充足。 为了方便借钱,自2009年开始,曾在温州海关某仓库打过工的郑某,在亲友面前冒充“温州海关缉私队的队长”。为此,郑某特意从网上购买了10多套警服,平日里在亲友面前也穿着警服露面。时间一久,亲友们都相信了郑某精心包装的“海关人员”身份,而郑某也趁机向亲友们借钱。 经查,2010年至2015年,郑某从多名亲友处骗得623万元,其骗钱的借口花样百出,包括“单位搞投资入股”“合伙开外贸公司”“单位投资买房”“介绍进入海关工作”等。 这些钱财均被郑某用于挥霍和支付借款利息,根本没有用于投资。郑某还通过提供虚假的房产证,骗取担保公司的担保从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和一辆宝马X6轿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关键词:诈骗罪,虚假,悔罪表现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