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际接轨 导游小费拟合法化你愿意给吗?
记者连线 监管到位小费合法化才能走远 “导游服务到位,游客自愿给点小费,这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对导游工作的一种尊重和认可。”河南金太阳国际旅行社经理陈家宝说。据了解,导游小费的确是国际惯例,很多国家不光是有导游小费的惯例,还涵盖酒店业、餐饮业等诸多服务行业,我们从国外一些影视剧中就能经常看到客人支付小费的镜头。 “小费合法化思路是正确的,是一种尝试和探索。”8月24日,河南旅游专家、郑州大学教授武东晓告诉焦点网谈记者。 武东晓认为,导游小费合法化思路没问题。他说,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导游的权益尤其是收入得不到很好保障,低团费甚至是零团费使导游的收入很不固定,在新旅游法出台后,禁止零团费及购物团,导游的收入也应得到保障和提高,从这个角度讲是一种有益探索。“小费是服务经济的产物,是对服务质量的肯定,给予服务好的导游合适的小费也是合情合理的,有利于激发导游的积极性,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但在细则推出之前,或者由旅行社探索制定给付小费的细则,小费能走多远,不太看好。”对此,武东晓认为是有原因的。首先,我国服务业脱胎于计划经济,长期以来没有给小费的习惯,在导游界开这个先例,很多人可能不太习惯。其次,旅游小费如何给、给多少,缺少指导性标准,实际中很难操作。再者,目前旅行社市场竞争很激烈,靠旅行社推动积极性不高。 武东晓说,实施小费制度,必须有后续的旅游监管措施出台和跟进,必须有一个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目前,游客对导游服务质量的体验和旅行社方面经常存在有不同看法,没有一个详细、双方认同的标准,小费很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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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