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际接轨 导游小费拟合法化你愿意给吗?

来源: 河南日报 作者: 黄岱昕 2015-08-25 1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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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聚观点

  和国际接轨小费可以有

  大河网网友“悠嘻欢乐”:在国外旅游,游客给小费、服务人员收小费都是挺普遍的事儿。和国际接轨,小费可以有。但是不能只有收费接轨,导游相应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也要接轨。

  @鸿的慢调生活:导游带旅游团得到的报酬少,服务质量就差,真还不如付小费落个清静划算。只要不增加旅游者的负担,小费合法化没啥大不了的。

  导游借此强收小费咋办

  大河网网友“北宁老头”:导游素质参差不齐,馈赠的小费也许会成为其服务好坏的标尺,导致一切向“钱”看的不良后果发生。如果导游借此规定强收小费,消费者该咋办?

  @锤镰子弟:只要允许“自愿”,发生“被自愿”的可能性就很大。让导游小费合法化不符合中国国情,实际上是一种重复收费,我们参加旅行团、请导游讲解已经交了一次费用,凭什么还要让我们平白无故地再支付一次费用?如果导游服务好,旅行社生意就会好,这些费用应该由旅行社以奖金的办法支付给导游。

  服务提升游客才愿给小费

  @李大贺律师:导游小费合法化可以设想,但是在合法化的过程中,导游自身素质、个人收入税务稽查制度等也应当跟上来;否则,合法化之结果只是促进了导游收入的提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整个旅游市场净化无益。小费合法化,前提是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

  大河网网友“陶渊日月”:我觉得导游收小费应该合法化!但是小费应该是给予者自愿,获得者决不能强求!更不能把小费的产生当作必然。导游、领队及旅游从业人员应该有这种心态,即“劳有所得,多劳多得,如果不得也是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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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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