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为还赌债勒索1500万元 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为偿还赌债,李某伙同佟某、李某某、邓某(均另案处理)等,以取快递为名将左某骗出,不仅抢走了左某40余万元现金,还将其劫持到京津冀多地,胁迫左某向朋友勒索1500万元赎金。记者昨日获悉,大兴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 大兴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3岁的李某曾因犯绑架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多次获刑。2013年8月5日上午,他纠集佟某、李某某、邓某3人,以取快递为名,将左某骗至大兴区一停车场后开始动手,其先将左某塞进车内,还拿走了左某车内的30万余元。 此后,李某等将左某先后带至平谷、蓟县、承德等地,通过左某向其朋友索要1500万元。“在天津的一个悬崖边上,我还威胁左某,说如果不给钱就把他推下去。”李某称。 大兴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有前科,且服刑后5年内再犯,应从重处罚。最终,大兴法院以犯绑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款3万元,并判令继续追缴李某违法所得30余万元发还左某。 |
关键词:左某,有期徒刑,赌债,惯犯,法院审理,绑架罪,寻衅滋事罪,剥夺政治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