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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排包装内有苍蝇 消费者投诉获赔偿

来源: 河北法制网 作者: 2015-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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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滦南县马城镇某村村民高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月24日上午,高某在该镇某超市购买了一袋鱼排。回到家中打开包装准备食用时,竟然发现里面有一只苍蝇。高某非常生气,于当日下午找到商家进行协商。经营者检查商品后称,可以进行退换并再赔偿高某该鱼排若干袋。高某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遭到了拒绝。多次协商未果后,高某于2月25日上午到滦南县工商局长凝分局投诉。

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超市进行核实,经查,高某投诉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进行调解。最终,经营者按照所购鱼排价格的十倍一次性赔偿给高某人民币41元。高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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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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