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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12-26 21: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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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刘子阳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首先做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曹建明说,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推进严格司法。规范司法首先要严格司法,如果连法律规定都不能严格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就无从谈起。

曹建明指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心,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真正坚持司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的有机统一。要深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强化对检察业务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真正做到案件流转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院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检察长负总责,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要动真格、敢碰硬,对反映出的重点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单位、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要开展专门督导、检务督察,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要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关键词:规范司法行为,司法活动,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违纪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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