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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劳模实名举报扶贫项目藏猫腻 涉事官员获刑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2014-12-26 1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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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9日,四川一劳模实名举报乐至县扶贫项目“藏猫腻”,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随后,该县成立调查组,两名涉事官员被停职。新京报记者今日(12月26日)获悉,当地法院已对两名涉事官员做出一审判决。

2014年3月29日,四川省劳模裴忠富在论坛和腾讯微博等网站实名举报资阳市乐至县扶贫招标项目存在问题。

举报帖称,乐至县财政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邓祖峰与中标企业代理人吴忠平有亲戚关系,与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颜学刚关系密切。此外,按照招标公告的品种、梨苗标准,中标企业提供的梨苗品种等也不符合要求。

4月1日,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颜学刚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当时的招标程序设计确实存在瑕疵。

4月2日,乐至县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中共乐至县委决定,就网帖举报对涉事干部县财政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邓祖峰,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颜学刚停止履行职务,配合相关部门接受调查。

4月23日,有媒体报道称,乐至县扶贫办天价采购劣质果苗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所涉事干部邓祖峰、颜学刚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被免职后,查实两人存在涉嫌犯罪行为,邓祖峰、颜学刚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据知情人透露,近日乐至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等判处县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颜学刚有期徒十一年,乐至县财政局原副局长、扶贫办主任邓祖峰十年零6个月,分别没收财产5万元。

今日下午,乐至县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向世明告诉新京报记者,该院已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已提起上诉。至于知情者提供的审判结果是否属实,向世明称无法回答。(见习记者 鲁千国)

关键词:乐至县,梨苗,实名举报,扶贫资金,获刑,扶贫项目,扶贫办,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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