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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端掉一贩卖野生鸟类窝点 农家院搜出麻雀斑鸠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2014-11-06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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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收货存在自家院子里,在高速路口装上客车发往外地,近日,以放生名义贩卖野生鸟类的张某被森林公安端了窝,一万余只麻雀和八百余只灰斑鸠得以放生。

“日常执勤时我们了解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有一野生鸟贩卖窝点,而不论捕捉还是贩卖都是违法行为,最终在李学吴村找到了贩卖人张某。”德州森林公安民警介绍,在张某的院子里有一大宗鸟笼和贩运鸟类的面包车,经现场清点,一共查获麻雀一万余只,灰斑鸠(俗称野鸽子)八百余只,喜鹊等其他鸟类三十余只。

据张某交代,他从事野生鸟贩卖行业已一年多时间,货源全部来自于村子里爱好捕鸟的老人,麻雀和灰斑鸠的收购价分别是每只0.3元和3元,销售价是0.5元和5元,在高速入口通过来往的客运车发货,发往天津和北京。“这些鸟都是用来放生的。”见到民警进入院落搜查,张某不承认自己贩卖野生鸟类。而现场一辆运输鸟类的面包车和一大宗鸟笼暴露了张某的违法行为,最终张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这些野生鸟类都被送往了饭店。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处以五十至五百元罚款。出售、收购、运输、邮寄、携带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违法金额二至八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贩卖野生鸟类是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在5万以上的会被判刑。”森林公安民警说,农村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而逮捕野生鸟类的性质更恶劣,逮捕20只以上将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民警已将查获的野生鸟类放生,并扣押了张某的一辆面包车,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 徐良 通讯员 耿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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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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