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索贿不比贪污“逊色”
丰台区高立庄村原村支书张某向两家企业索要汽车和钱款共计75万元。记者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而另一位村总支委员陈某因在7年间索贿共计1625万余元,已被丰台法院在此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北京晨报》11月4日) 2007年,张某与朋友吃饭聊天时说到自己开的车是辆帕萨特,“有人说我们村的开发商真抠,不给领导买辆好车”。当时,负责村里土地一级开发的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孙某也在场,“我就跟孙某说,人家哪个村的开发商不给村干部买辆好车?”。张某称,他随后看好了一辆进口的丰田霸道越野车,打电话告诉孙某。在他提车时,孙某帮交了车款。 根据张某交代,是朋友撺掇他的车不好,他才嫌自己的帕萨特档次低,才跟开发商索要的。什么借口都不要找,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地攫取,贪得无厌中饱私囊他早就迫不及待了。 《水浒传》里杨志卖刀,写他忽听人喊:“大虫来啦!”顿时人们四下乱窜。无赖牛二抢到扬志面前扯过那把刀问价,然后到一家香椒铺里“讨”了20文铜钱试刀。金圣叹点评:“讨字妙,活泼皮,平日薅恼街坊无数事只此一字写尽”。 “讨”不是骗不是劫不是偷不是抢——而是“要”。“要”的内涵外延有多大?因为牛二的“要”是明目张胆理直气壮堂而皇之,我的自是我的你的也便是我的,恶霸,还用偷用抢用骗用劫吗?大言不惭红口白牙,一动嘴皮子不费吹灰之力钱就到了手。 张某、陈某手中握有社队企业,土地变卖的大权,所以他们轻轻松松地索要最省事最便捷。张某不正是电话一声开发商车型、价格,然后车就提成了吗? 贪污得背人,至少得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索贿就不同了,冠冕堂皇地明抢豪夺,理直气壮地化公为私。要不与张某共同作案的陈某,仅7年间就索贿1625万元之多?索贿不比贪污“逊色”! 魏润身(首师大文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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