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网购出生证高价转卖代孕中介 获刑9个月
代孕行业存在法律空白,不少代孕出生的婴儿无法合法得到出生证明上户口,这也促生了非法买卖出生证明的勾当。近日,广州女子医院一名员工因向代孕中介出售出生证明,被荔湾区法院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刑9个月。 1985年出生的傅某宇是福建省仙游县人,大学本科文化,曾是广州女子医院的企划部职员。在医院任职期间,他敏锐地发现了代孕行业的“商机”,也想从中分一杯羹。去年3月至12月间,傅某宇通过QQ联系买卖出生医学证明从中牟利。期间向同案人洪某林(另案处理)购买“张某”、“邹某”等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后,高价转卖给代孕中介“钱姐”、“廖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8000元。今年2月20日,傅某宇在广州女子医院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虽然法院查实傅某宇获利仅8000元,但据已经落网的洪某林的供述,他与傅某宇曾经买卖过十几张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据证人储某称,其与丈夫找代孕中介出钱找人代孕生小孩,并于2014年1月委托代孕中介办理了“代孕所得的小孩的出生证明”,支付了3万元。其丈夫邹某称,他们“办的是天河妇幼保健院的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上的父母是其与妻子的名字。证人张某也称,他花费25000元购买了两个孩子的出生证,出生证的公章是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并成功为两个小孩办理了户口。 据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证明显示,该院没有案中涉及的两名小孩的母亲在该院分娩的记录,另一名新生儿因无母亲姓名及出生证明无法核查。案件中涉及的另一家医院广州市妇婴医院医务科出具的证明称,并无案件涉及的张姓产妇在该院分娩的记录。 记者凌越、通讯员蔡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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