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场摔伤学校赔2.2万
中学生小李在学校操场跑步后返回教室时摔倒,导致右前臂骨折。近日,经密云法院调解,学校同意赔偿小李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
小李诉称,2012年1月10日下午,他所在班级在期末考试后组织全班在操场跑步,后返回教室途中到教学楼门口时,他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侧桡骨远端骨折、头面部挫伤等”。住院治疗19天,直到2012年8月才取出内固定物。 2012年11月1日,小李在学校课间做操时,突然右前臂剧痛,后被诊断为原受伤处桡骨骨折,治疗后回家休养并多次复查。因赔偿问题,他与所在学校协商未果,故起诉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7万余元。 经法庭调解,小李和学校达成调解协议,学校赔偿小李医疗费、交通费、康复器具费等共计2.2万余元。(记者裴晓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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